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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广州1月18日电】(记者严俊伟通讯员符信)经省政府同意,省府办公厅近日转发了省教育厅《关于教育对口扶贫和学校对口支援工作的意见》,从2002年起实施对口扶贫工作,要求我省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的广州、深圳、珠海、汕头、中山、东莞、江门、佛山、顺德9个市,对口扶持15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
省政府要求,地级以上市在其辖区内经济条件较好的县级市(县、区)、镇或学校扶持本市贫困地区或经济条件较差地区的中小学;省教育厅对口扶持清新县,并加强对16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校长、教师的培训工作;对口扶贫单位3年内为16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16所普通高中、16所初中和32所小学(每个县1所普通高中、1所初中和2所小学)配备信息技术和英语教学设备;对口扶贫单位连续3年每年派出骨干教师和校长到16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工作,各地级以上市安排有关单位连续4年每年派出10名小学校长、20名中小学教师到受扶持的学校工作;省连续3年每年为16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培训中小学校长和骨干教师400名,每期培训两个月,培训经费由省教育厅承担,各地级以上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安排专项经费对辖区内薄弱学校教师进行培训,每年不少于5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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