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由于广西卧铺车上一个歹徒一夜强奸3名女子而车上40多人无一人出面制止一事的报道,引发有关“看客”的讨论。其实这类事情已多,而我以为还有必要提及的是,也有见义勇为的例子,比如不久前在广东南海,一个叫李宗爱的湖北打工仔因为救人被汽车轧断双腿,他躺在医院的病床上,因为没有钱而被医院停止用药。我曾经在一篇短文《一些因果》中谈及此事的因果,这是一种极为残酷的现实示范,如果见义勇为最后落得如此凄凉的下场,那么,单单是呼唤道德或是血性,都未免苍白。
《南方周末》近期有篇文章《旁观者效应》,对于广西卧铺车上的强奸案,似乎可以给出一种解释。这篇文章介绍说,美国有两个年轻科学家做过一项实验,证明在有很多旁观者在场的情况下,反倒无人伸出援手,因为每个旁观者都认为自然会有人去救助,无须自己积极。假如事后被责难,也不会是自己一人承担。这个旁观者效应与“三个和尚没水吃”有相通之处:个人的责任意识随外部情境的变化而变化。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值得考虑的情境是,旅途环境的特殊性,一个人在自己的家乡可以做到的事情,在旅途中未必还能够做到,不知道这是不是可以叫做“旅途效应”。也许还可以提及上面说到的“英雄落难效应”……这些都可以说明为什么40多人会屈从一个人的淫威和兽行。
我在网上看到有人说如果自己在场,一定会干掉那个人渣。我想绝大多数人不大会碰到这样需要赌命的场合。不过可以设想一下,在这样的场合下,你为什么要去赌命呢?为了信仰?为了正义?如果这些精神上的东西需要生命或者一条腿、一只胳膊、一大堆的医药费去换呢?你会怎么样?换句话说,我们经常面对利与义相互冲突的情境,在这个意义上几乎所有人都是在场的,我们其实不需要一个特殊的赌命场合来证明自己是看客还是义士,我们随时都要证明自己。
老黑格尔有一个基本观点,这就是,人之所以成为人,是因为他在物质的欲望之外,还有“承认的需要”。用我们的话说,人在利之外,还有义。这个观点实则是他打开历史之锁的钥匙。心理学家马斯洛分析人的需要层次,把承认、尊重的需要放在最高层级,其对乎?其不对乎?真是一言难尽。黑格尔其实把承认的需要看作是人的“第一个需要”。事实上,贫贱之士每有义举,而富贵之人常有兽行,即使潦倒如拾荒者,也是需要被承认的。福山就是根据黑格尔的这一原理,说明为什么历史终结于民主自由,因为民主自由最能彼此满足“承认的需要”而不是有的人获得满足有的人不能满足。不过尼采则早就以预言家的口吻说,在自由社会出现的典型的个人是“最后一人”,这个“最后一人”为了自我的蝇头小利而蝇营狗苟,甚至不惜用人的道德原则去交换。比较而言,现实倒是接近尼采所谓的“最后一人”,义士稀少而庸人比比皆是,敢于赌命的人不是为了承认的需要,而有一点承认需要的人正在把这种需要换算成实惠,到处都是聪明人或者精明人,或者叫犬儒,中国人因此一点都不愤怒,正因为这样,支配、奴役和暴行才格外容易到处得手。
如此,又涉及鲁迅早就关注过的老问题,所谓国民性的问题了。鲁迅说“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所谓不争者,其中的一个意思就是不争取黑格尔所谓的承认。我们缺少一点血性、一点拍案而起,更别说视死如归的精神了。我们的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但是我们似乎正在慢慢地失去义勇。我们需要文化补钙或者精神补钙,老子早就说过,民不畏死……可见血性还是有过的。而同时,我们尤其需要制度创新,比如说,为了使见义勇为者可以后顾无忧,我们是否可以设立“义勇基金”,重奖当代英雄?又比如说,我们很少为这些当代英雄树碑立传,不妨看看我们身边的雕塑,充满了过日子的闲散气息,而罕有精神超越的旨趣,难道不可以改变一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