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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修改引发关注 社会各界致函集思广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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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讯︼二○○一年一月十一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根据委员长会议决定发出通知,全文公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修正草案︶︾,广泛徵求对婚姻法的修改意见。通知发出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共收到对婚姻法修改意见的多封来信。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提出了许多修改的意见和建议。
这些来信、来函、来电中,直接寄到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的三千四百二十七件,寄送有关领导後转交的二百二十二件,地方人大常委会及有关部门转交的一百八十件。来信的有各方面人士,从年龄上看,有上至九十岁的老人下至十三岁的中学生。
修改意见涉及的内容很广,如婚姻法的名称、婚姻法的调整范围、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结婚年龄、禁止结婚的情形、结婚的程序和方式、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夫妻间的权利义务、违反一夫一妻制行为、家庭暴力、夫妻财产、父母子女关系、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收养、继承、亲权、监护、协议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军人离婚的特殊保护、离婚时的财产分割、离婚後的子女抚养、离婚过错赔偿、人工生育技术产生的婚姻家庭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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