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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3月3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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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法律界人士献策先签无约束力协议
外资抢内地电讯市场

  ︻商报专讯︼记者罗雅兰报道:中国入世在即,电讯市场开放势在必行,不少本港以及外国电讯经营商都看准这个拥有十三亿人口的庞大市场,欲早日打入中国电讯市场一席位。高伟绅律师行合伙人许向民昨日建议,虽然现时中国官方未推出新的电讯条例配合开放电讯市场,但外资电讯公司可在新法规推出前,先与内地公司签订没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组成合营公司提前进入中国市场。
  许氏表示,估计中国开放电讯市场後,外商在移动电信及基础电讯业务方面将有很多机会,事实上目前已有不少外资电讯公司积极到内地寻找发展机会,部分电讯经营商更前往中西部寻找商机。但中国现时有关法规还没有跟上,当中存着灰色地带,他期望在颁布新的电讯条例後,可以规定哪些方面属於新的电讯业务,从而使外商的投资合法,不用偷偷摸摸。
  他建议在中国未正式推出电讯有关法律之前,外资公司可以选择与国内机构签订没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以便政府推出法规後可转化为正式的法律文件。他又预期在加入世贸之前,有关外商进入中国市场的许多细节还未定案,中国官方不会匆匆忙忙推出新的电讯条例。
  目前中国电讯业在利用外资方面,包括已有香港及美国上市的有中国联通︵零七六二︶及中国移动︵九四一︶,而美国电话电报公司又与内地机构设立上海合资公司,︵美国电话电报的持股低於百分之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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