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王德辉遗嘱大披露
|
【商报讯】富婆龚如心与家翁争产案中的关键文件———王德辉所立的遗嘱,昨日在龚如心被勒索案审讯中首次披露。该份共四张纸的遗书订立於九零年,声称在王死後,其财产以至身体都交由龚管理,但声明龚既不能将财产交给王家任何人,也不能交给龚家任何人,因为王、龚两家人都令王德辉失望。
该张遗嘱不但是争产案的重要证据,也是龚如心被勒索案中,被两名被告声称怀疑其真实性,继而要设计弄明真相,闹出勒索案的主要因由。
控方昨日继续在庭上播出首被告执业大律师巫思龙的录影证供,当中巫思龙交代了该份遗嘱的具体内容,该份遗嘱是王德辉於九零年三月十二日所订,共四页纸,并由一个名叫“谢炳炎”的人作见证人,而每页纸都有王、谢二人的签名,但据说谢炳炎已身故,致令该纸遗书的真实性更为扑朔迷离。
遗嘱内容全文如下:
一九九零年三月十二日,本人王德辉在香港山顶百禄径×号,谨立遗嘱。本人死後,我所有财产全部遗赠我妻子龚如心。
我王德辉死後一切财产全交妻子龚如心管理,任何人不得异议,我爱妻子,她是世上我最爱的人,在我死後,任何属於我的财产物业,我的身体,都属於我爱妻所有,我的父母虽然令我失望,但我也坚持妻子必定要照顾他们,及我有毛病的妹妹,她不可自立。
我死後,一切财产全交妻子,任何人不可反对,我妻子管理全部产业,但切不可将任何金钱利益或物业交赠我王家任何人,他们全部都令人失望,但我妻子也不容许将财产给你龚家任何人,因你龚家各人也令我讨厌。
ONELIFEONELOVE(一生爱你一人)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