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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南案再有一被告罪成入狱 赵善宁骗930万美元囚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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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讯】涉及广南(集团)有限公司巨额信用状诈骗案,昨日再有一名被告赵善宁涉及九百三十万美元信贷诈骗,被判入狱四年。
廉署至今先後落案起诉涉嫌与“广南”案有关共廿七人,涉及信用状诈骗总额达十六亿港元;此外,廉署已获法庭发出手令通缉二十二名与案件有关的人士,包括被指与昨日判刑的赵善宁串谋诈骗的“广南”董事黄炳桐。
案中被告赵善宁,五十五岁,德明贸易公司东主,控罪指他於九八年一月一日至十一月三十日期间,与其妻子周洁明,“广南”董事黄炳桐及其他人士,诈骗亚洲商业银行及加拿大枫叶银行九百三十万美元。赵善宁被廉署拘控後,较早时承认五项串谋诈骗罪名,昨日在高等法院原讼法庭被判入狱四年。
法官翟克信於判刑时称,案件牵涉巨大款项,被告所犯罪行严重。
赵被指於九八年一月一日至十一月三十日期间,与其妻周洁明、“广南”董事黄炳桐及其他人串谋,诈骗亚洲商业银行有限公司及加拿大枫叶银行。
控罪指赵不诚实地致使“广南”及其附属机构新安荣有限公司向有关银行申请及使用他们的信贷服务,涉及五张信用状,?向银行提交虚假文件。该等虚假文件讹称“德明”与“广南”及“新安荣”之间有真实的商业交易,买卖冷气机及罐头食品包装原料冷轧板。
有关银行其後发放合共九百三十万美元信贷予“德明”。
案情透露:赵收到银行贷款後,将款项经黄炳桐的个人户口转存至“广南”的银行户口,藉以隐瞒有关诈骗。赵其後获得约八千二百美元作报酬。不过,案中另一名被告,赵的妻子周洁明较早时则获律政司撤销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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