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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电影有违经济及理财哲学 港府称不会资助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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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讯】影视及娱乐事务管理处处长陈育德重申,资助任何电影公司或电影人制作电影是与经济及理财哲学背道而驰的事,因此政府不能资助任何人拍电影,而政府只可以在某些政策范畴上,例如:集资或租用拍摄场地方面作出支援,让电影公司摄制电影时更方便。
自从李安执导的《卧虎藏龙》在今届奥斯卡金像奖勇夺四个奖项之後,各界都关注到政府应否资助电影公司“拍戏”这个问题。在昨日一个电台节目论坛上,前瞃立法会议员何秀兰认为,政府应“带头”帮助正在萎缩的电影业,资助刚起步的电影人,情癋就有如政府资助中小企或科研发展一样,她质疑政府为何不能做到。
不过,新世纪论坛副召集人兼文化委员会委员马逢国就反对政府资助电影公司拍片。他说:“如果投资的行业没有回报,政府投资几多都是浪费纳税人的钱。”马逢国认为,若果政府资助拍片,电影公司为了争取资金,就会由原本的自由创作方向,转而迎合审核投资计划人的“口味”,创作空间受到极大阻碍。而影视及娱乐事务管理处处长陈育德则重申政府不会直接支助电影业,因为这与港府的理财及经济哲学背道而驰。
出席论坛的电影导演张同祖则希望,政府可以提供一个健康的生态环境,让电影工作者在拍摄时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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