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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4月1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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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资料

  国务院批准设立的15个出口加工区:
  大连、北京、威海、苏州、杭州、深圳、武汉、珲春、天津、烟台、昆山、松江、厦门、广州、成都。
  国家相关优惠政策:
  区内生产性的基建项目所需进境的机器、设备、自用的办公用品,均予免税;
  区内企业加工出口产品所需进境的原材料,予以全额免税;
  区内企业加工的制成品及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等需销往境外时,免征出口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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