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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4月2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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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规定社保与个人所得税同缴

  【商报讯】昨日从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获悉,即日起已在全省范围内推行社保费与个人所得税同时徵收的做法。
  省地税局介绍,新施行的《广东省社会保险费徵缴办法》对社保费的徵收和管理作出较大的调整,新的徵收办法规定,缴费个人按本人当月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计算缴纳社保费,缴费单位按所属缴费个人当月申报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的总额计算缴纳社保费。该做法使税务部门完全承担了社保费的申报、登记、徵收和审核,社保部门则负责社保费的管理和发放。严俊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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