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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内不作投诉研究集体授权制报业公会允予宽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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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讯︼在新修订的版权条例下,九家本港报馆同意给予一个月的宽限期,让需要复印报纸的机构与各报馆洽谈授权。另外,工商局亦会举行多个简布会及制订教师指引,向教育界详细讲解如何避免触犯法例。
工商局官员昨日与香港商报、成报、明报、经济日报、大公报、南华早报、文汇报、星岛日报、HKIMAIL等本港报馆负责人举行非正式会议,就版权法例修订後,而报业的集体授权机制仍未建立前,有关报章内容的复印授权过渡安排。
会上各出席的报馆代表达成四点共识,包括:︵一︶,各报本身均已设有授权机制,由今日开始会清楚列出各报负责授权问题的联络人联络资料;︵二︶,给予一个月的宽限期,各报不会向海关提出刑事责任的投诉,但仍会保留民事追究的权利;︵三︶,在宽限期後,各报仍会酌情不对正在商讨授权问题的机构作出刑事责任的投诉;︵四︶,积极研究讨论成立集体授权机制。
香港报业公会发言人邝景廉表示,各报馆同意给予一个月的宽限期,是要鼓励有需要复印报章的企业和机构与版权持有者谈判洽商,以取得正式的授权。至於成立集体授权机制,他表示,报业公会目前仍就收费方式、报馆与代理机构的关系、报馆与代理机构的分帐等细节进行讨论,暂时仍未有结论。他又强调,报业亦是社会公器,若成立集体授权机制,收费亦会很理智。
至於昨日没有参与会议的报章,工商局副局长麦靖宇表示,复印时仍然要取得有关报章的授权。
就学校的复印需要,麦靖宇表示,在新的版权条例下,学校在合理情下复印版权物品,仍是可以获得豁免。由於不少教师表示对新条例的忧虑,工商局将与教育署为所有学校举行简布会,详细向教师解释新修订的版权条例,而简布会的内容会用作制订详细指引,供教师在教学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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