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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亚青’董事长判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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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讯】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深圳亚青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郑杰、原工商银行深圳湾支行下沙办事处会计锺辉涉嫌贷款诈骗及违法发放贷款案,近日作出一审判决。郑杰犯贷款诈骗罪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锺辉,犯违法发放贷款罪被判徒刑2年,?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1995年,被告人郑杰与深圳尚青模具公司董事长黄某商谈贷款事宜,商定由黄将尚青公司的贷款资料提供给郑,而郑则以其尚青公司名义向银行申请贷款,所贷款项的其中300万元投资到尚青公司。此後,黄与会计张某私刻了尚青公司的假公章,?用该假公章在银行办理了贷款证,黄在未通过公司董事会的情况下,私自委任郑为尚青公司副董事长,?将尚青公司的贷款、假公章及其私章交给郑,在工商银行开了一个帐户,而此帐户又未入尚青公司的财务计帐,所申请的贷款全部由郑支配使用。1997年9月25日和26日,郑以尚青公司的名义利用伪造的印章、法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董事会决议、财务审计报告、购销合同等一系列虚假材料,欺骗工商银行沙头角支行,骗取承兑汇票2张,金额为1500万元人民币,实际诈骗工商银行沙头角支行3次,骗得人民币1000万元。
孔献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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