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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4月5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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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常律师犯弥天错

  【商报讯】勒索龚如心案中首被告巫思龙,在庭上自辩时显示出他的身世、思想都有不寻常之处;而次被告杨展达亦因巫的不寻常阅历而相当尊重他,视他为好朋友,但不幸地因此双双犯下弥天大错。
  现年三十六岁的巫思龙在录影供词中表示:‘我个人性格好胜,且不甘寂寞’,‘愿意踩钢线去玩一铺劲的!’
  说到其人身经历,他自称并不是含着‘金锁匙’出世,与父亲沟通不佳,一九八三年时是依赖父母小量的储蓄,取得奖学金只身到美国,半工半读获得大学学位。
  在庭上谈到其在美国的生活时,他曾表示想做唐人街卧底,为美国警方侦查华人黑帮资料,又曾超速驾驶,被警方直升机追踪,但他却认为这经历非常刺激。
  正如他说是一个不甘寂寞的人,他返港後先後在名校执教鞭,在警队当督察,但都做不长,最终考进港大修读法律,并取得大律师资格。
  次被告杨展达便是在港大读书时认识巫,杨在庭上曾表示很尊重巫,又觉得他阅历很深,故视他为好朋友,有事都请教巫。但最终却是经不起巫的哀求,触犯专业操守,将龚如心持有的遗嘱给巫看,而事件由此而一发不可收拾。两人也因一时的贪玩而要身陷囹圄,并将失去专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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