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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4月6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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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警造假要罚要监

  【商报讯】昨日广东省公安厅透露:公安部制定的《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管理规定》已於近日发布执行。
  公安部规定,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为人民警察专用,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持有和使用,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生产、穿着和佩带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严禁买卖人民警察制式服装极其标志,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生产、销售、购买、穿着和佩带与人民警察制式服装极其标志式样、颜色、图案相仿并足以造成混淆的服装和标志。
  单位或者个人非法生产、销售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的,除没收非法生产、销售的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外,还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或者个人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可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的,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可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负责人员或者个人处十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生产、销售与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相仿并足以造成混淆的服装或者标志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责令停止非法生产或者销售,处警告或者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穿着和佩带与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相仿并足以造成混淆的服装或者标志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一千元以下的罚款。严俊伟肖蔚蓝肖定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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