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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宣判2宗涉港涉外毒品罪案 港人杨健国贩毒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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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讯】4月6日上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终审宣判2宗涉港涉外毒品罪案,宣判後罪犯杨健国等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大量携毒往来深港
宣判词称,1997年7月,罪犯杨健国(又名陈成,男,35岁,香港居民)与香港毒贩密谋贩毒,并找到罪犯李昌成(又名许少雄,38岁)商定由李联系海洛因後运到深圳交给杨。同年8月10日,李纠集同案人陈平(已被判刑)从广州带60块海洛因回深圳,?於当晚在深圳市罗湖区洪源路沃尔玛商场附近处,由李将海洛因交给杨。
同月21日、23日,李两次指使陈,由广州带回80块海洛因到深圳,?交给杨。李从杨处获得港币报酬後,分给陈平35000元。杨从李、陈二犯处收到140块海洛因,存放在深圳市碧湖花园碧波阁某座,按照与香港毒贩的约定,先後运出海洛因80馀块给接货人带往香港。
1997年8月25日6时许,杨携四块海洛因,到深圳市嘉城酒家四楼男厕,交给同案人何锦辉(已被判刑),何在深圳罗湖海关被查获携带海洛因1400克。杨离开酒店返回住处途中被抓获,从住处被查缴藏有海洛因19115克。用於加工海洛因的工具和咖啡因640克。当天,公安机关在李昌成住处先後抓获李及陈平。
深圳首次处死一外国人
1996年12月下旬,一外籍罪犯联毒品买主,通过陈文娟、张和平(均已判刑)找到买主後,於1997年1月1日将买主带到深圳市航运宾馆某房间,在房内等候的外籍罪犯将一包海洛因交给买主,因买主所带购毒款不足,携海洛因在宾馆等候,被公安机关抓获,并当场缴获海洛因567克,含量75%。後又从其租住的深圳市泰山宾馆某房查获大麻脂40克。
罪犯杨健国、李昌成等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3罪犯夥同他人向香港走私、运送海洛因的行为,已构成走私、贩卖毒品罪,毒品数量巨大,均系主犯,依法均应从严惩处。深圳中院依法判处3罪犯死刑,命令深圳中院执行。据悉,此次被执行死刑的外籍毒犯,是深圳建市以来首个被依法处死的外国人。孔献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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