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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4月7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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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意识升级 复排《江姐》签协议

  【商报讯】据悉,上海复排歌剧《江姐》。在五日举行的新闻发?会上,上海歌剧院与词曲作者阎肃、羊鸣签订演出协议书。这是歌剧《江姐》问世37年来首签的第一份演出方与原作者之间的协议书。
  据了解,歌剧《江姐》自上演以来,全国各地众多歌剧院复演,在全国演出不下万场。但任何一家剧团,在使用这部作品时均未与原作者签过合同,付过报酬。
  为纪念中国共产党诞生80周年,上海歌剧院决定第5次复排歌剧《江姐》。这次,他们首先征得原作者的同意,并且将他们请到上海来签订协议。依据协议书,上海歌剧院有两年的使用权,并且可在保留原作精华的基础上,有所改动。
  复排後的《江姐》将於6月7日公演。在首轮5场演出後,进入高校演出,并且巡演於上海周边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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