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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4月7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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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研拟资金回流机制

  【商报讯】台北消息:陆委会经济处官员昨天表示,媒体炒作的资金回流机制,只是‘戒急用忍’政策调整方案的一部分,陆委会已将‘戒急用忍’政策调整方案送交行政院,实施时间将由行政院决定,等到行政院核定之後,陆委会会对外作详细说明。
  据了解,陆委会研拟的资金回流机制,主要包括四个部分:
  一、开放国际金融业务分行(OBU)与大陆地区银行海外分支机构、外商银行在大陆分支机构直接业务往来,并可吸收海外大陆法人或个人外汇存款;
  二、强制赴大陆投资的上市上柜台商企业,发放一定比例的现金股利;
  三、将台商对大陆投资金额规模,与银行转开担保信用状额度进行某程度连结;
  四、强化风险控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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