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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讲者建议设立可免政府直接介入 信贷合作社可助小存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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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专讯】记者古日东报道:有学者在一个论坛上建议,若私人银行未能照顾小存户的利益,政府可以修例鼓励成立信贷合作社,但不宜随便直接介入银行服务。而出席同一论坛的立法会议员冯检基则认为,银行服务是生活必需品,政府不能以纯粹商业活动为理由而不干预。
中文大学经济学系助理教授廖振华昨日出席城市论坛时表示,虽然以香港的社会观念,银行服务已经成为一种生活必需品,但政府亦不应‘与民争利’,直接参与银行服务。他建议政府参考外国经验,修订有关法例,容许由地区、行业社团成立信贷合作社,让小存户能够得到基本的银行服务。
他指出,当政府修订法例时,可以容许信贷合作社?用较低的股东资格要求,而其经营范围则要设定更为严格的限制,包括不能进行基金买卖、资产要有所限制、限制只能购买如银行债券等低风险的投资,而配合将来实施的存款保障计划,对存户将可以提供相当保障。
鼓励照顾弱势社群
此外,他亦表示可以透过舆论,例如由机构公布‘友善银行’,以鼓励银行照顾弱势社群的存户。他指出,透过邮政局为小存户提供基本银行服务,除了经济效率较低外,亦会产生‘与民争利’的效果,至於立法规限银行向小存户提供基本银行服务,则应该是最後才考虑的方案。
他又指出,虽然短期内小存户仍然可以将资产储存在中小型银行,但由於小存户的存款额较低,盈利的效率较低,长远而言,小存户最终仍然有可能被摒?於市场外。
立法会议员冯检基则强调,银行服务已经成为生活必需品,不能因为商业考虑而拒绝接受存户。他表示,不少长者已习惯只在当区活动,不懂得到他区取得银行服务,而银行推许高科技服务,更忽视文化程度、资讯科技知识较低存户,他指某些银行的做法是不尊守社会道德的做法。
他认为,若果银行不愿意向小存户提供基本的银行服务,政府便需要介入,不能以商业活动为推搪的藉口。他表示,政府参与提供银行服务有多种形式,由邮局提供只是最快可以达到的手段,除此之外,政府亦可以成立一间由政府全资拥有的机构提供基本的银行服务。
订公平竞争法规管
消委会总事陈黄穗表示,银行业日常动用庞大资金卖广告,但若能将资源回馈社会,可以换回社会的支持。她又重申,银行业不一定要以收费的形式回应市场的竞争,只是银行业选择加费而已。另外,她指出,柜员机的重要性会日渐提高,至於由政府提供银行服务,她则认为暂时无这个必要。但只由少数的集团拥有,当局有需要订定公平竞争法加以规管。
她透露,消委会会在本周公布本港银行的最新收费情癋,令存户有足够资讯选择需要的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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