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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落雹非罕见 一至两年有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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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麽是“落雹”?其实冰雹是一种自然现象,实则是呈冰粒状的雨点,简单一点来说,即是仍处於冰状态的雨点,因下降速度太快未及溶解成雨,故出现“落雹”现象。在本港落雹?非不常见,以数字计数,过去卅多年来,平均一至两年有一次落雹纪录。
“冰雹”是指从对流发展特别强烈的积雨云中降落的坚硬冰粒,其直径一般为五至十毫米(大豆般)之间,极端例子甚至可达卅厘米左右(大如西瓜)。冰雹形成过程,为积雨云遇上有强劲的上升气流,将云底小水点“扯”往上层?凝结成冰粒,而上升气流速度可达每秒十米以上。由於冰雹发展初期体积较小,故上升气流仍承托冰雹,?延长冰雹在空中停留时间,不断吸收空气中水份,令体积不断增大,最後冰雹吸收过量水气“超重”,就会掉到地面形成冰雹。而冰雹降落期间,亦因本身溶化而体积变小,故我们肉眼可见的冰雹,体积已较下降前缩小了许多。
落雹现象主要挟强烈雷暴而来,多在春天出现,因为此季节接近地面的大气温度仍然偏低,云中的冰雹坠下时,不会过早溶化,而以冰粒形态落到地面。根据过往记录,本港落雹的情癋?非不常见,由一九六七年至今,有接近卅次的记录。对上一次,发生於九八年二月,在数天之内一共出现三次落雹现象,分别为十七日、十八日和廿二日,主要影响的地区包括屯门及元朗、九龙塘至慈云山一带,以及港岛东区等地。
而本港落雹个案都是较小规模,冰雹体积亦不大,一般大如波子,与外地大型雹灾相比,可说是小巫见大巫,破坏力也不大,除在一九八零年三月五日的一场冰雹,曾引致农作物失收外,甚少造成严重事故。
商报记者黄慧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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