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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弟名骗综援15万 失聪偷渡汉囚4.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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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讯】一名非法入境者偷渡来港,其後患上脑膜炎发高烧,致行动不便且失聪,乃持其磂生弟弟的身份证向社署申请综援,四年来合共骗取十五万五千九百多元,?多次回乡探亲及到医院求诊,最後因为在超级市场偷窃一枝价值七十二元五角之沐浴露,事败被拘捕,因而揭发真正身份,多罪俱发,昨日在区院被告认罪,法官判处其共入狱四十五个月。
法官判案时指出,被告偷渡来港,以其弟身份掩饰生活达五年之久,?以其弟的身份证申请综援为期达四年。综援为社会宝贵资源,乃要判其有阻吓性之刑期,判刑如上。法官?当庭表示,本案是第二次使用投射萤幕安排审讯聋哑人士,乃向有关人员作出之努力致敬意。
被告陈海龙,五十一岁,被控於去年十一月四日,藏有一张其弟陈海树的身份证,?於同日,非法在港逗留及在屯门仁政街一超级市场内,偷窃一支护肤沐浴露,?於九五年十月至去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期间,四次行使其弟身份证出入境及偷取社署综缓金十五万五千九百多元。
案情透露:被告与其弟陈海树是磂生兄弟,样子相似,两人於四九年十一月十二日在内地出生,其弟於七三年来港,後来成为香港永久居民,获发身份证,独居於旺角。九五年十月一日,被告从内地偷渡来港,与弟一起居住,由那时开始,被告使用其弟的身份证,自此之後,被告使用其弟之身份,多次进出香港往内地;又以弟弟身份证申请综援,?开设银行户口提取综援金。
被告因患上脑膜炎发高烧,昏迷一个星期,醒来後失聪及行动不便,多次到医院求诊,医生?替其施手术,植入一个耳蜗,但无效,仍然失聪,其後向社署申请综缓,每月约三千三百元,由九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至去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共取得社署综缓金十五万五千九百二十一元,款项是每月转帐到一个以陈海树名义开设的银行户口内。案件之揭发是去年十一月四日,被告在屯门仁政街一超级市场偷窃一枝沐浴露,被超市经理见到他没有付帐离开,将其擒获。报警将他拘捕时,被警方揭发身份,但他仍坚持自己是陈海树,後来其弟亦到警署,被告才与警方合作,经指纹砲辨,乃揭发其真正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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