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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4月10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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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佩英涉种票被控

  【商报讯】现任南区区议员李佩英涉嫌串同两名男子“种票”,昨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诉两项串谋诈骗选举事务处及两项煽惑选民妨碍司法公正罪名。
  被告李佩英,六十岁,参选九九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举行的区议会竞选,在南区赤柱及石澳选区角逐,?成功当选。她将於今晨在西区法院提堂。
  控罪指出,李佩英於九九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间,涉嫌与吴昌辉及蔡志串谋诈骗选举事务处,不诚实地致使吴及蔡以虚假的主要住址登记为九九年南区区议会选举(赤柱及石澳选区)的选民。同时,李佩英亦涉嫌非法煽惑吴及蔡向调查当局提供虚假陈述,指吴及蔡间中居於该住址,以照顾李的一名女性亲属。但事实上该名女士已於九五年去世,吴及蔡与她?不认识。
  李佩英暂保释外出,等候今日提堂。
  至於案中另两名被告吴昌辉,五十岁,及蔡志,二十九岁,分别为律师行的高级物业转让文员及秘书,较早时已被廉署起诉,各被控以两项有关投票的罪行。蔡较早前已认罪,而吴於昨日亦承认控罪。两人昨日在西区法院各被判入狱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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