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港人内地徵婚无法律保障
|
商报记者许雪琼
近日,记者接到港人黄先生投诉,称其在看到深圳某媒体一征婚广告後应征,遭遇‘婚托’,被骗去港币数千元。
近期多有媒体披露内地婚介机构刊发假广告误导人、雇‘婚托’骗人、无证经营等不良现象。究竟港人到内地征婚有无保障?记者接到投诉後走访了从事婚介业务多年的深圳市婚姻介绍所陈所长。
国内禁止婚介从事涉外业务
作为深圳第一家婚介机构,深圳市婚姻介绍所成立十六年来,已为数以千计的新人牵成红线。但是陈所长说,‘为港人牵线比较少’。最大的原因,在於涉外婚姻介绍业务是婚介业中的‘灰色地带’,国务院明令禁止。而在内地的司法解释中,港澳一直包括在‘涉外’的概念之中。广东省民政厅九五年下达《关於对现有经营性国内婚姻介绍机构进行备案登记和继续经营资格审查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明确规定:‘(经营性婚姻介绍机构)如果仍然从事涉外婚姻介绍业务,坚决责令改正,由该机构写出不再从事涉外婚姻介绍业务的保证书;以後如发现仍从事涉外婚姻介绍业务的,坚决取缔’。
香港回归以後,尽管有业内人士质疑香港是否还在‘涉外’之列,也有不少婚介机构开始从事涉港业务,但一直没有得到官方支持。在深圳近期的整顿活动中,所有经营涉外业务的,都曾被取缔。
港人参加婚介活动需防骗徒
陈所长介绍说,深圳市婚姻介绍所与其他经营性婚介机构有所不同,具有事业机构的性质。该所?用‘会员制’,单身人士交纳一定费用,即可成为会员,参加该所一年中举办的活动,从中自寻机缘。因此也有不少港人登记入会,参加该所举办的‘鹊桥会’等联谊活动。由於在深圳选择面较广,不少港人已找到伴侣。港人入会,按规定须提供身份证、律师楼开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学历证等有效证件。
陈所长提醒港人,参加婚介活动需提防被骗。在参加活动过程中,最好与对方在妥当场所见面,不要轻易借钱或送昂贵礼物给对方,警惕有去无回。
目前深圳缺乏完善法规对婚介行业进行有效管理,婚介行业中的不良现象在整顿过後,总是‘春风吹又生’。港人内地征婚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而且被骗後没有法规依靠,也没有管理部门撑腰,只有靠自己小心。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