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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案官司作出终审 中国奥委会获赔五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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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讯】中国首例未经中国奥委会许可使用奥林匹克五环标志而引起的侵权案,昨天由北京市高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中关於京味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使用奥林匹克五环标志暨给付中国奥委会赔偿金500万元的原判。
1997年,汕头市京味食品工业有限公司未经中国奥委会的许可,擅自在产品包装上使用了五环标志,中国奥委会在1998年作为原告以侵权为由,将该公司告上了法庭。
国家体育总局有关人员对於判决结果非常满意,他说:‘我认为这是非常公正的,也体现了我们国家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我相信这对申奥是非常有好处的。严格地按法律办事,按国际惯例执行大家公认的?戏规则,中国的市场就会逐渐成熟,才会有更多的赞助厂家支持体育运动。今天就是我们法律力度逐渐在加强、市场逐渐在成熟的一种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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