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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4月12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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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研究报章影印收费机制报业公会支持新例

  ︻商报讯︼香港报业公会就十二份本地报章影印版权事宜昨日再进行磋商,会员在会上达成共识,指目前社会舆论主要针对各报就影印报章作内部用途没有统一收费办法及标准,而他们将统筹研究建立针对影印报章作内部用途的集中收费机制。
  报业公会达成的共识有三点:
  第一、支持修订後法例的实施,而修改後的法例原则上无问题。
  第二、法例规定,在若干条件的规限下,容许公众人士合理使用版权作品,以进行研究、私人研习、评论和新闻报道,也准许图书馆及学校合理使用版权作品。而各报章亦一向对慈善团体及教育机构影印报章豁免收费或只作象徵性收费。
  第三、版权收费标准是极为复杂的问题,各报有自己行之有效的准则和机制,社会舆论主要针对各报就影印报章作内部用途没有统一收费办法及标准。就此,香港报业公会将统筹研究建立针对影印报章作内部用途的集中收费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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