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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4月12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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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打序幕先礼後兵
粤警方敦促犯罪人自首

  【商报讯】记者严俊伟报道:广东省声势浩大的‘严打’活动昨天拉开序幕,省公安厅发出‘敦促违法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
  通告中指出:凡是实施有组织犯罪、带黑社会性质的团夥犯罪、流氓恶势力犯罪、境外黑社会组织入境渗透犯罪,爆炸、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盗窃、抢夺等侵财犯罪,制贩冰毒、摇头丸等毒品犯罪,制贩假币、假票证犯罪,买卖、藏匿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犯罪,偷税骗税、逃汇骗汇犯罪,销赃犯罪,组织、强迫卖淫犯罪,聚众赌博犯罪,操纵或为上述犯罪提供保护的违反犯罪分子,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并在2001年6月1日前,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坦白交代违法犯罪事实,争取从宽处理。
  凡在通告规定期限内投案自首的,将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免除处罚;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等立功表现的,将依法予以减轻或免除处罚。凡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或继续作案的,公安机关将坚决缉捕归案,依法从重惩处。违法犯罪人员的家属要积极规劝违法犯罪人员尽快投案自首;凡窝藏、包庇违法犯罪人员的,依法从严惩处。
  省公安厅副厅长郑少东严正警告违法犯罪分子立即停止作案、悬崖勒马、积极投案自首,否则,法律将予以严厉惩处和打击。并呼吁全省市民大胆检举揭发违法犯罪活动以及实施各类重大刑事犯罪的逃犯。对举报有功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奖励,并予以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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