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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4月13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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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商:房子没有质量问题

  对於上述房屋存在的某些问题,颐园发展商嘉里建设(深圳)有限公司及其下属的物业管理公司管理人员认为,业主投诉的问题只是很个别的现象,颐园别墅不存在总体的质量问题。该别墅早在业主入伙时就由政府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发放了合格证,颐园别墅一期房屋已交付使用七八年了,到去年底才有个别业主反映了一些小问题,这原本不属於发展商的责任范围,但发展商及管理处还是多次到投诉的业主家去,查看主动表示要维修,因个别业主不同意,才使这点小问题拖延下来。
  对於个别住宅在装修时发现有白蚁的问题,他们认为这绝不是人为的事情,属极偶然的现象,而且自一九九七年以来,他们每年都与专业白蚁防治公司合作,取有效的防治白蚁措施。对於收取水电费押金的问题,公司早就同意退还业主,只是个别业主不主动来办理退押金手续。对於成立业主委员会的问题,其实发展商比业主还着急,一直在努力。按有关规定,成立业主委员会必须要有百分之五十的业主参加方为有效(要提供房产证复印件),但愿意提供房产证原件或复印件的颐园小区业主一直达不到法定人数,故成立工作无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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