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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粤之窗]

2001年4月13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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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简讯

拟建高新科技产业带
  有关人士透露,深圳政府正在规划位於龙华的科技园第二园区,届时,这部法规仍然适用,而在政府的长远规划中,以深圳高新区为龙头,西接高交会会馆,包括盐田高科技区、龙华高科技园的高新技术产业带,将是未来深圳科技发展的蓝图。 条例确定高新区定位
  李宇东介绍,在制定该法规前後,深圳借鉴了中关村、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美国硅谷、日本筑波的经验教训。如日本筑波科学园因为政府主导色彩严重,活力不足,产业化进展慢,深圳已经吸取其教训,在条例中明确深圳高新园区首先是要推动科技产业化,从持续发展的角度加强对中小企业的孵化,做好孵化器,他认为确定定位是首要问题。
  深圳有关政府官员表示,这部法规不是仅仅只谈优惠政策,而是在为深圳营造一个符合国际惯例的市场化环境,对企业和投资者提供合理的法律保障。 10部配套文件陆续出台
  在企业界,不少中小企业都表示深圳先前出台的「扶持科技发展22条」非常优惠,但需要获得高科技企业认定後才能享受,由此反而大批处在创业期的高科技企业享受不到,据悉目前深圳只有100多家企业满足「22条」的相关条件,他们认为新出台的《深圳经济特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条例》会给中小科技企业带来更多的直接好处。
  据称,5月後,有10部该法规的配套实施文件将陆续出台,内容涉及企业创立、科技资金扶持、创业投资操作、土地使用、留学生园区管理、境外企业设立机构等内容,届时,深圳这部高新园区条例将更加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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