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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4月13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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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公开道歉赔款百万 巴金等被侵权案庭外和解

  【商报讯】记者昨天获悉,人民文学出版社及巴金等14位作家或著作权继承人起诉中国社会出版社、北京市顺义富各庄福利印刷厂侵害专有出版权、著作权纠纷案,已由北京市第二中院以调解的方式结案。
  经法院主持调解,各方当事人已自愿达成协议:中国社会出版社和北京市顺义富各庄福利印刷厂承认同意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公开赔礼道歉,同意赔偿人民文学出版社因此受到的经济损失45万元整;中国社会出版社赔偿14位著(译)者经济损失56万馀元;案件诉讼费由两名被告负担。
  据了解,人民文学出版社曾於1992年至2000年期间,就作品《家》、《骆驼祥子》、《子夜》、《巴黎圣母院》等14部作品的出版,分别与著(译)者或其继承人签订图书出版合同。根据合同约定,人民文学出版社在约定的期间内,对上述作品享有专有出版权。去年10月,中国社会出版社出版发行的《中学生课外必读名著》丛书中使用了人民文学出版社已获得专有出版权的上述14部作品,这套丛书由北京市顺义富各庄福利印刷厂印刷。今年2月,人民文学出版社和巴金等14位作家或继承人分别以中国社会出版社、北京市顺义富各庄福利印刷厂侵害他们的专有出版权、著作权为由向北京市第二中院提起诉讼,请求立即停止侵权、公开道歉、赔偿经济损失承担案件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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