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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4月14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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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沌其罪

  宋、明理学家提出‘存天理,灭人欲’这套违反人性的理论,打起‘万恶淫为首’的旗帜,不过是对老百姓尤其是对妇女而言。理学家们自己何尝愿意实行?理学家的祖师爷朱熹先生还照样养妾侍,娶小老婆。许多道貌岸然的君子们在庄严的面孔下,醉酒青楼,风花雪月,被视为风雅。中国道学家既要立牌坊又要玩婊子的那一套,早已尽人皆知。
  在这个旗帜下,最悲惨的是中国女性了。旧时的中国农村更厉害。男人可以娶几个老婆,如果女人偷汉被发现,族长就召开大会,把女的捆起来鞭打示众。宣布‘罪状’之後,装入猪笼,将一个活生生的女人沉入江河里,以儆效尤。对女性的残忍冷酷,世上少见。
  如今社会政治昌明,女人被装入猪笼的事是绝迹了,但又莫名其妙地发明了‘男女关系’这混沌之词,立混沌之罪。文革前和文革中,要整什么人,只要说人家有什么‘男女关系’就可以把人搞臭整死。有‘关系’者们就像脑门上被刻上个淫字,永世不得翻身。那年头,弄权者们忙着在皮带下面做文章,许多天灾人祸,胡作非为,无法无天,生灵涂炭,却轻轻一笔带过。一些先生们虽然高呼‘主义’,捧的依然是封建时代理学家那套衣钵,只是发展得更加登峰造极,跟‘主义’无关。
  新时期到来,强调法治,修改纪纲,界明律令。以‘乱搞’这类含糊的词整人定罪的现象已不复存在,着实是社会一大进步。
  许多年来,以含混之词立混沌之罪的事何其之多。诸如什‘反革命罪’、‘修正主义罪’、‘反三面红旗罪’、‘反动学术权威罪’……还有什么‘右派分子’、‘走资派’、‘牛鬼蛇神’之类的混沌词语也可以给人定罪,送劳教或劳改。这些都不合乎世界规范的法律语言,十分荒谬。然而,在这荒谬罪名之下,死去的冤魂何等之多。甚至有些学贯中西的博学鸿儒名人高士,到死还不知自己究竟身犯何罪,律犯何条,就糊里糊涂地给整死了。这也是世界一大奇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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