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otou.gif (2921 字节)

[港粤之窗]

2001年4月14日   星期六


今日栏目

[重要新闻]

[中国经济]

[港粤之窗]

[商报聚焦]

[香港新闻]

[商报论坛]

[国际新闻]

[台湾新闻]

[中国新闻]

[商报大参考]

[体育新闻]

[商报波经]

[娱乐新闻]

[马讯]

[商报连载]

[文心艺览]

[澳门马讯]

蹦蹦床钢丝戳伤四岁女 游乐场赔偿600元

  【商报讯】昨日,深圳市罗湖工商分局提醒市民,应关注儿童玩耍时享有的安全保障,并及时向责任方提出索赔。
  4月1日一早,家住深圳水库新村的陈先生带着四岁的女儿,到离家不远的某公园游乐场。买了票後,陈先生将女儿放进蹦蹦床内。忽然,女儿‘哎哟’一声叫唤,陈先生走近一看,原来女儿蹦到了蹦蹦床边缘时,由於重心掌握不稳一下子撞到了蹦蹦床的护栏上。这时,陈先生才发现该蹦蹦床的护栏上有几节凸出的钢丝没有经过任何包裹,也正是这几节凸起来的钢丝让正好撞上的女儿撞了个头破血流。
  陈先生夫妇急忙送女儿到市人民医院第一门诊部,做了清创、缝合等医务处理,共花费300多元。之後,陈先生向该游乐场提出索赔。由於双方意见不一致,未能达成赔偿协议。无奈之下,陈先生拨通了‘12315’投诉电话。罗湖工商分局工作人员随即赶到现场调查。
  工作人员认为,事故主要责任为公园管理方。由於其提供的蹦蹦床具有明显而重大的安全隐患,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经调解,游乐场管理方一次赔偿陈先生治疗费300元,误工损失费300元。同时,罗湖工商分局执法人员查封了该游乐场的蹦蹦床,要求管理处尽快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谢莹陆飒

上一篇 标题总览 发表评论

中国窗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转载
Copyright 2001,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499号
电话:25640768 传真:25658947
e-mail:wql@hkcd.com.hk
香港商报投稿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