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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华案无通报机制问题
藏淫亵品弃保潜逃 深圳遇害焦尸难辨

  【商报讯】就本港一名书店东主梁华在深圳遇害後五个月,其港人的身份才被核实的事件,香港警方认为本港与内地的通报机制并无问题,警方解释由於死者的尸体严重变形,难以辨认所致。
  警察公共关系科总警司黄敦义强调,本港与内地的通报机制并没有问题,而梁华的身份在几个月後才能证实,是由於当局可以掌握的资料很少,不能快速确定死者身份,令跟进有困难。他又指出,尸体被发现时并不知道其身份,因此事件不涉及通报机制问题。
  黄敦义表示,在梁华案件中,香港警方与内地公安有良好的沟通,内地公安部门已经第一时间联络本港警方,并且不断保持联络。他又透露,警方直到四月时,根据得到的所有消息和与内地公安的联系,才开始怀疑死者可能是梁华,并联络死者的亲属,上周五警方即派员与法证专家到内地进行认尸。
  负责调查梁华案件的西九龙总区警司(刑事)高义德表示,香港警方与内地公安之间的联络并无问题,双方均有定期联络,彼此作出协助。至於在深圳遇害的梁华的身份经过五个月才能被核实,主要是由於尸体已严重变形,难以辨认。
  警方又证实,梁华涉及一宗藏有淫亵及不雅物品的案件,但怀疑其已弃保潜逃,因此曾经对梁华发出通缉令。根据警方的纪录,深圳公安部门於去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发现一具烧焦尸体,翌日通知本港警方,但失踪人口调查组未能核对其身份。
  至十二月十一日,梁的友人向警方报案,指梁华失踪,而梁华该日亦应就其涉及一宗藏有淫亵及不雅物品的案件的保释到期,需向警方报到。警方翻查资料,发现梁华於十一月二十二日出境之後并没有返港,因此将梁华当作弃保潜逃,发出通缉令。直至今年四月初,失踪人口调查组在例行翻查纪录时发现,梁华与深圳发现的焦尸可能有关,将案件交予西九龙重案组处理。
  警方表示,梁华的亲属正计划到内地将尸体运返本港,而香港警方会向内地的公安部门提出有关要求,以协助梁华的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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