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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汉涉毒东莞判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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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讯】两名台湾人夥同两名内地人先後在广州和东莞市劫毒贩毒,当他们进行毒品交易时被警方抓获。近日,四名主犯被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
四名主犯中有两名是台湾省高雄县人,分别叫黄清国、黄祈福。去年3月,二黄得知另一台湾人尤瑞庆有冰毒,便纠合内地人黄同林与另一同案人李某,密谋抢劫尤的冰毒。黄清国以有人要购买冰毒为名,诱骗尤瑞庆带25公斤冰毒到增城市黄清国开办的美容院内交易。
案发当晚,尤瑞庆带冰毒来到美容院,黄清国、黄同林持雷明登猎枪及左轮手枪上前胁迫,李某则拿走冰毒,?与黄祈福一起,将冰毒携至东莞市中堂镇,藏於黄清国与何怀秀的租住屋内。同年4月,黄清国联上湾人林某某後,将其中的23公斤冰毒带到广州卖给林某某,得赃款人民币50万元。
黄清国、黄同林去年向一新疆人购买海洛因200克。同年7月2日晚,黄同林与别人在东莞一镇进行交易时,被警方当场缴获毒品海洛因29克,冰毒21.7克。随後,警方又将黄清国、黄祈福、何怀秀抓获,在黄清国与何怀秀共同居住的房间,缴获海洛因1572克,冰毒958.3克,自左轮手枪三支及小口径子弹50多发,雷明登猎枪一支,子弹55发。梁镜明也随後被抓获。
经审理,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黄清国、黄祈福、黄同林三人死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梁镜明死刑,缓期2年执行,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何怀秀则以窝藏毒品、毒赃罪被判有期徒刑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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