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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4月18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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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利用‘恒指’实施犯罪 李镇宇受审

  【商报讯】因非法经营香港‘恒生指数’期货业务,原中新经济发展总公司深圳分公司董事长李镇宇涉嫌犯有非法经营罪,日前在深圳市中院出庭受审。
  据检察机关指控,1999年上半年,李与该分公司负责人韩永强(在逃)为牟取暴利,密谋非法经营‘恒生指数’期货业务。同年10月,李和韩共同出资租下深南中路金丰大厦A座25楼,聘刘江(在逃)为该分公司总经理,负责组建事宜,在该办公楼内自设‘盘房’,组建一套完善的局域电脑网络,进行非法经营‘恒生指数’期货业务。
  交易部总监王挪亚负责‘盘房’,待客户根据电脑显示的香港‘恒生指数’实时行情下单买卖恒指的升跌,再由‘盘房’的操作员赵斌、马海东将客户的‘指令’输入电脑进行交易:‘恒指’每升、跌1点,客户赢输港币50元;恒指每升、跌2点,赢输港币100元,以此类推。无论客户赚或赔,中新公司均向客户抽取港币500元或600元‘过夜单’作为每笔交易的‘手续费’,公司每天对当日的交易情况进行结算,客户随时取走自己的保证金。
  去年4月18日下午,警方根据举报,以涉嫌赌博将该公司及有关作案工具、财物等予以查封,当场抓获上述被告人,?冻结了赃款人民币、港币、美金、股票等一批。经深圳市司法会计鉴定中心鉴定,该公司的非法经营数额为港币260多万元,非法获利为港币69万多元。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李镇宇为牟取暴利,非法经营‘恒生指数’期货业务,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了非法经营罪,提请法院依法判处。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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