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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管局发谘询文件建议 逾15%股权变动须先获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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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专讯】电讯管理局昨日发出一份谘询文件,建议参考欧洲监管模式,即电讯持牌机构任何超过15%之股权变动,都要事先知会及获得电管局的批,谘询期为期8星期,至今年6月12日止。
电管局发言人表示,现时电讯业购?不够全面,为确保电讯市场的收购合?不影响竞争的水平,以及最符合消费者权益的做法,电讯局拟引入法例规管某些收购合?活动的建议,?且就建议进行谘询。
现行建议已要求所有电讯持牌机构的任何股权变动或收购活动,均需获得当局同意(CONSENT)及批新建议由被动改为主动,新的法例建议参考欧洲同业做法及规定,如某交易将导致持牌人所?的权益超逾某个上限,如15%或35%公司全面收购触发点,又或者50%控股权易手触发点,持牌人须事先知会及取得电讯管理局局长的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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