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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水‘蛀虫’贪200万判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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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讯】备受社会关注的广东三水市委原副秘书长陈仲文因贪污罪,近日被佛山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处没收其财产。
昨天来自法院方面的消息称,1993年10月至1994年间,陈仲文为偿还赌债,利用其当时担任三水市农业委员会主任的职务便利,夥同陆水辉(另案处理)?用伪造工程验收单和结算表等方法,先後5次从三水市农委属下的公司,骗取公款人民币219.69九万元,?由他们2人?有。
此案去年7月由佛山市检察院反贪局立案侦查後,於9月11日将陈仲文逮捕归案。今年1月22日,佛山市检察院向该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佛山市中级法院一审认为,陈仲文行为已构成贪污罪,且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理应受到法律严惩,因此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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