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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4月20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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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如何申办营业执照

  有读者来电咨询,经营一家小店铺,应如何申办个体营业执照?
  答:申办个体营业执照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申请人为深圳户口者或非深圳户口者,均需要备齐《个体工商户申请开业登记表》、计划生育证、经营场地证明(由房屋租赁部门盖章签证的房屋租赁合同或租赁许可证;如果经营场地属住宅房,必须有国土部门批准的改变使用功能证明及消防部门出具的验收意见);申请人的一张相片和申请人资格证明,如果申请人为深圳户口,申请者资格证明是身份证和失业证、失业员工证、停薪停职证明,离退休证明中的四种之一;如果申请人为非深圳户口者,申请资格证明是身份证和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村委(或居委、劳动部门、工商部门、公安部门)出具的外出经营证明;如果是港人申请,则无须计划生育证,且资格证明只需身份证和回乡证,其他事项均相同。这类材料和各种证件除提交复印件外,均需提供原件核对。
  二、凡申请下列特殊行业的营业执照,须经有关部门审批,提交有关材料:饮食业需经环保部门审批,提交审批报告并由卫生部门核发《卫生许可证》;美容美发业需由县级以上劳动部门核发的美容、美发等证,申请人及其从业人员则需有卫生部门核发的健康证;修理业需有县级以上劳动部门核发的相关技术证书;机动车辆维修需经运输局审批,并提交县级以上劳动部门核发的技术证书;文化娱乐业需经文化局审批,并提交经营许可证;印刷业必须办理《深圳市印刷业许可证》及《特种行业许可证》;其他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需市、区政府有关部门审批的应提交有关审批件。
  三、搭建临时建筑物以及居民、村民的住宅屋改作生产、商业用途的,应报公安消防机构出具验收意见。
  上述材料备齐後,到所在地工商所调查场地签署意见,由申办人到各区工商分局个体科申办营业执照。
  温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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