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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罪犯川豫被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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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讯】最高人民法院昨天公?2起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案件。
案件的8名犯罪分子已於昨天上午分别在四川、河南被执行死刑。
这2起案件是:四川冉兴力等人抢劫、杀人案,河南常建立等人抢劫、杀人案。
冉兴力、杨贵清、潘传冬、周玉福分别於1996年至2000年5月期间,持枪、刀、铁棒等凶器,在四川都江堰、德阳等地对过路行人、车辆以及当地店铺实施抢劫,造成了多人死亡及重伤。
武文立、常建立、任云双、刘小柳於1991年至2000年7月期间,在河南、河北、福建等地,?取下安眠药或杀人的残忍手段,实施抢劫及其他犯罪,致多人死亡。
昨天,二省高院分别经审理进行公开宣判,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同时对8名罪犯核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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