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otou.gif (2921 字节)

[香港新闻]

2001年4月22日   星期日


今日栏目

[重要新闻]

[香港新闻]

[都市资讯]

[经济论丛]

[粤港之窗]

[中国新闻]

[国际新闻]

[体育新闻]

[商报波经]

[商报聚焦]

[马讯]

[商报连载]

[文心艺览]

[中外影视]

[娱乐新闻]

港人在闽劝架杀人判死上诉逾10年 卓晓军案明公布裁决

  【商报专讯】香港居民卓晓军十二年前在福建因一宗打架劝架事件,被内地法院控以‘故意杀人罪’判以死刑,经过逾十年的上诉,案件明日於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正式公布终审判决。港区全国人大代表杨耀忠表示,中级人民法院於高级人民法院要求发还重审後,在未能提供新证据下再次开庭及判以死刑,认为当局要依法公正审结有关案件。
  杨耀忠指出,卓晓军因筹划结婚,在八九年十二月返福建长乐乡下建屋。期间地盘工与邻居发生打架事件,造成两死一伤,卓晓军因劝架不成反被扣押。翌年九月被福建省福州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以死刑。
  案件上诉至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省高院认为:原审认定卓晓军故意杀人之犯罪事实不清,於九二年一月作出‘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终审裁定。但在裁定书下达後,案件在不审不判的状态中拖了八年,至去年一月十四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未能提供新的确凿证据的情癋下再次开庭,宣判卓晓军死刑。

上一篇 标题总览 发表评论

中国窗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转载
Copyright 2001,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499号
电话:25640768 传真:25658947
e-mail:wql@hkcd.com.hk
香港商报投稿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