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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4月23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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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残疾人就业以法开路

  【商报讯】记者张兴明报道:昨日,中山市残疾人联合会,开始对该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事业组织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办理二○○○年度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年审,时间持续到七月底。
  中山市残联有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残联意欲通过此举,以法律的方式,来促进残疾人这一弱势群体的劳动就业。
  据介绍,中山市依据《广东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出台的相应细则,要求上述各机关、团体及企业(包括三资企业),必须按本单位上一年度在职职工平均人数的1.5%安排残疾人就业。否则,必须按法定比例缴纳残疾人劳动就业保障金,缴纳额按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该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八成计算。
  残疾人就业安置路漫漫
  在按受记者采访时,该市残联道出相当一批残疾人的心声:‘我们不想让别人可怜,我们渴望的是别人的理解和支持。我们希望以自己的劳动来维持自己的生活。’
  而据了解,由於机关缩编、企业转制及用人单位的实际困难,使目前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具有相当的困难,有些企业甚至以残疾人工作会影响企业形象为由推辞。
  中山市残联有关人士亦推测,实施过程中缴纳保证金的单位恐怕会比安排就业的残疾人的比例高一些。
  据介绍,中山市现有残疾人5万多人,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2万多人,已就业的5千多人,仍有1.6万人没有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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