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赌波开禁及规管
|
你赞成赌波吗?不赞成。
你赞成赌波合法化吗?赞成。
这是许多香港人的答案,包括笔者在内。港进联上月进行‘赌波应否合法化’的电话调查,以随机抽样方式打出了七千三百四十六个有效电话,成功访问了一千九百零七人。调查结果:支持赌波合法化的有百分之四十四点三,略多於不赞成的百分之三十九。当被问及如果政府从赌波合法化所得的税收投放社会福利服务,有百分之三十八原本反对赌波合法化的受访者,表示会改为赞成赌波合法化。被访者当中,表示曾赌波的有一成多;而假如赌波合法化,有两成表示会参加赌波;表示不会参加的超过六成多。
众所周知,左中右教育团体及社工组织等三十二个团体已组成反对赌波合法化大联盟。一个教育组织调查,超过七成教师认为,不应将赌波合法化。笔者认为,从道德上看,以道德标准要求,他们意见是对的。正所谓‘财不如义高,势不如德尊’,‘德者事业之基’,‘德,国家之基也’。赌是不道德的,赌乃万恶之源。
但是,不能将赌波合法化问题,纯粹放在传统的道德天秤上衡量,也不能只将它局限在某种具危害性的社会後果上评议。而要将其置於更广阔的特定时间、空间,置於一个时代发展的阶段的现实状况及需要上考虑,将坚持民族优良道德规范与充分运用现代法律规范的强制性的社会作用结合起来,营造一个‘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变’,更好地适合香港人生存、发展的大环境上来思量。
实事求是才能找到出路。香港资本主义一制下,特定领域或特定范围内允许赌博,‘英皇御’或特区政府允许,现赌风也不见得炽热。在赌波已相对普遍而处於地下状态下,若要将反赌博的道德规范法律化,?取严格禁赌的政策,立法加以严厉打击取缔,未必可以禁绝,反而因动用大量警力及?取多方面措施而形成人力的经济的社会的紧张。为了社会大众利益,宜对赌波疏导,承认该普遍性的东西合法存在,即将赌波合法化。
赌波合法化,只是将已普遍存在的地下赌波公开化、规范化,立法加以规管、限制。这使赌波不但能合法存在,而且能更合理地存在,使其流弊得到抑制。所以只看到赌波合法化消极作用,看不到其对流弊抑制的积极作用,就很片面。
赌波合法化,对黑社会、恶势力是个沉重打击。非法赌波,是由该些非法团体所操纵的;参与非法赌波的钱财,也由该些非法团体所掌管。赌波合法化後,则由马会或相关机构所规管,政府将增加一笔可观收入,使社会获益。
赌波合法化,不是将恶掩饰,更不是将恶美丽化,而是肯定赌
波有其博彩、娱乐性一面,肯定喜好赌波人士的人性具有合理性一面。足球等球类活动,是已普遍化的人类体育活动,人们把自己的国家民族感情融合於该些体育活动上,也在这些竞技性体育活动中考察或检验自己的体育竞技知识及观察能力。兴之所致,情之所使,像赌马那样竞赌一下,也许不该视为恶吧?
此外,忽视赌波合化所可能带来财政收入的意义,也是不可取的。本港二00一到二00二年度财政预算虽赤字不大,但由於财源枯萎,开支难减少,要解决?不易。实行赌波合法化,以增加财政收入,实在有其必要。这会‘得不偿失’,贻害社会,贻害青少年吗?非法赌波是个客观存在,其消极危砉性也己是个客观存在,不应将其加诸赌波合法化上。朱熹说,‘道者,人之所共有;德者,己之所独得。’规律、道理人们须共同遵循,品德、操行则须通过自身的修养而得。实行赌波合法化後,学校、家长以及社会、传媒,均须正确引导、教育青少年。本港德育素来不强,趁此机会加强德育是一件好事。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