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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4月23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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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健成”走私逃税 法人代表一审判监15年

  【商报讯】日前,由海口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海南省迄今走私普通货物数额、偷逃税额最大的单位(法人)走私案经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作出一审判决: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海南健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罚金100万元,该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李和平因犯走私普通货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另一被告人韩慧丽以走私普通货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处没收个人财产1万元。
  法院认定,被告单位海南健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从1996年第4季度至1998年上半年期间,其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李和平,通过原海口海关工作人员韩慧丽一起勾结湛江市非法通关人员走私钢材计15次,共136991余吨,货值312353152馀元,偷逃税款100369139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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