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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4月26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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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建市以来头一遭 出租屋内狂印假发票

  【商报讯】昨天上午,深圳市地税局与公安局联合对宝安区73区195栋一楼一套出租屋进行了搜查取证,经初步鉴定,这间藏有印刷机、钢印、模版等工具的出租屋,正是一个非法印制假发票的小作坊,经税务部门证实,这也是深圳自建市以来第一次发现假发票的印制黑窝点。
  这间仅100平方米左右的出租屋看起来虽然简陋,却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各种印刷制版设备一应俱全:有一台半旧的小型印刷机,大批多次使用的发票模版,电脑,成包的发票专用纸,钢印,公章,成品及半成品的假发票。在数百本成品假发票中,目前已发现有‘报关服务’定额发票、餐饮业定额发票、停车场票三类,全部属於地税发票,面额小到二十几元、大至几百元,票面金额初步统计在840万元以上。一次查获假发票的金额之大也属近年来罕见。
  近年来,深圳一直是假发票的重要贩卖区域,制假分子在周边地区印制以後,通过严密的运输、贩卖渠道进入深圳。税务部门虽屡屡组织各种形式的严打行动,但由於未能有效打击制造源头,难以治本,假发票总有屡禁不止之势。今年1月,罗湖公安分局东安派出所在沙湾海关附近抓获正在偷偷兜售假发票的嫌疑人谢光,并迅速顺藤摸瓜抓到供票人张伟欣、造假人林标。据林标的供称,他在这套出租屋内印制假发票已将近1年。
  据了解,此前广东地区发现的两处制假窝点分别在广州与汕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09条,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这一类假发票,可判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投或管制;情节严重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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