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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租客欠租七万 李明逵兴讼索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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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专讯】恶租客竟敢搞到副警务处长头上。副警务处长李明逵及其妻子许雁芬拥有的半山卑利士道的住宅单位,遭租客拖租四个月,欠款共达七万四千元,李明逵屡追不果下,要入禀高院追讨欠租及要求法庭颁布收楼令。
入禀状称,原诉人李明逵及妻子李许雁芬拥有卑利士道一号应彪大厦二十二楼一单位,两人於去年六月十八日正式和与讼租客黄庆森签订中文租约,为期两年。租约已於同年五月二十一日正式生效,至明年五月租约才届满,每月租金为二万二千元,与讼人须於每月二十一日定时交租。租约同时写明若租客拒绝交租或未有遵守租约条款,业主可於十天内单方面终止租约、要求对方归还欠租及有权另行出租单位。
入禀状称,与讼人入住半年後即欠交租金,由去年十一月至今年三月共欠租八万八千元,扣除其间与讼人曾归还一万四千元外,尚欠七万四千元。李明逵夫妇透过律师多番追讨,但对方仍不交租,遂入禀高院,要求法庭颁布收楼令,及追讨拖欠租金及赔偿损失。
案中原诉人李明逵於今年擢升为副警务处长,其妻许雁芬为前任警务处处长许淇安的堂妹,曾任警队职员关科总参事,於九六年以健康理由申请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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