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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企业办事程序缩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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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工商系统全面‘提速’,改革企业登记注册管理制度,在深圳的内外资企业办理相关手续时将更加简便。企业须了解以下内容。
工作时间大大缩短
办理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变动备案和企业章程及章程修正备案,在文件材料齐全的情况下即来即办;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登记,在文件材料齐全的情况下由以前的至少十五个工作日缩短为五个工作日完成;内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登记,所有企业的股权转让、法定代表人变更,以及减少注册资本等,在文件材料齐全的情况下,由以前的三十个工作日提速为十个工作日内完成。
受理环节与初审环节合?
实行受理环节与初审环节合?,受理一次性收齐登记所需材料;受理窗口直接申办名称变更登记;新设立企业股东或发起人资格、身份证明材料的核查改在名称登记环节一次性核查;取消工商所对企业场所的预先调查制度,改为在企业注册登记後核查;原必须到市工商局注册分局申办的外商投资企业商号查重、名称预先核准和名称变更登记等事项,可直接到外商投资服务中心工商室办理;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办事机构由审核制改为核准制,直接由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外商投资企业副董事长、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分支机构、办事机构等相关事项的登记,由变更登记改为备案登记。
企业登记材料简化
在受理企业登记注册时,登记机关只负责对法定文件材料的把关,凡不属於企业登记注册的法定材料,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简化登记材料。对备案事项即来即办,对简单登记事项开辟绿色通道,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结;对杂业务和疑难登记实行预约制,指派专人全程跟踪办理。
高新技术企业获优待
对在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出口加工区、保税区、大工业区设立的高新技术企业,其注册资本在三万元人民币(今三万元)以上的,即予登记注册。
企业登记前置审批程序变动
企业登记前置审批由‘先证後照’转为‘先照後证’。即由申请人直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核发营业执照後再向有关部门申请项目审批或核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营业执照上注明‘经营资格、范围按规定须经审批的,在未取得审批前不得开展与此相关的经营活动’字样。同时,在发放营业执照时发给企业《照後审批提示单》,各类企业在规定的时限内到相关部门办理审批或核准手续;?同时将须有後置审批或核准项目的企业名单和须有审批或核准项目抄告相关部门;核准登记的企业一周内通过媒体进行公告,各职能部门据此进行後续跟踪和监督管理;如果企业未按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或核准,市工商局将依法取消其经
营资格。
张绮潘少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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