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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4月28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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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就业多受歧视 退休离婚难获赡养费

  【商报专讯】记者何盳仪报道:一项有关中年妇女就业的调查发现,约有八成受访市民认为,现时中年妇女求职时面对的年龄歧视情况严重,但政府并没有足够措施协助她们投入劳动市场。此外,普罗受访者对年初成立的妇女事务委员会也缺乏认识。负责调查的机构促请当局立法禁止年龄歧视,以保障中年妇女选择工作的机会。
  为了解市民对妇女就业情况的意见及对妇女事务委员会的认识,香港理工大学社会政策研究中心於本月六日至八日,进行了一项‘妇女事务公众意见调查研究’,以电话访问了五百一十名市民。
  调查结果发现,有高达八成八的受访市民并不知道当局已於年初成立了妇女事务委员会,且仅有二十名受访者能正确回答妇女事务委员会是直属卫生福利局。
  至於中年妇女的就业情况,约有八成受访者认为现时中年妇女求职面对严重的年龄歧视,并指当局没有订立足够措施,以协助中年妇女投入劳工市场;另有近六成市民指目前男女同工不同酬的情况普遍,其中男性的薪酬约比女性高出两成至两成九。
  另一方面,针对妇女的社会保障权益,分别有近八成七及七成半受访市民,支持当局为家庭主妇制订退休保障制度及尽快成立赡养费局,以应付生活的基本需要。另亦有八成受访者赞成当局订立有薪侍产假期,以让丈夫可在妻子分娩期间享有有薪假期。
  香港理工大学社会政策研究中心副项目统筹主任李伟仪称,调查结果反映市民对已成立的妇女事务委员会所知不多,她促请当局应加强宣传,并为委员会建立鲜明形象,增加市民的认知程度。
  理大社会政策研究中心同时要求当局扩大《性别歧视条例》的保障范围,立法禁止年龄歧视,令中年妇女求职时可获更大保障;同时推行全民退休保障制度及成立赡养费局,以保障家庭主妇的晚年生活,并协助离婚妇女追讨赡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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