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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4月30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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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害叶灿辉凶手判死

  【商报讯】记者邓世飞报道: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4月29日召开公开宣判大会,杀害叶灿辉的凶手杨利涛一审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经查明,杨利涛夥同李某某经事先密谋後,於2000年8月23日下午各携带尖刀一把,窜到东莞市厚街镇,乘坐一辆从虎门开往城区的客车。当车行至篁村区石鼓路段时,李某某拔出尖刀威胁乘客陈某某,准备行并抢劫。当时在此车上的叶灿辉见状,便起身上前制止,杨利涛见抢劫受阻,即冲上去从後面抱住叶灿辉,与李某某一起用刀往叶的左胸部、左腋部刺去,叶被刺後倒在座位上(经法医鉴定,叶系因左胸被刺致失血性休克死亡)。杨利涛随即喝令司机停车,抢走售票员的三个并包(内有价值人民币1494元财物)後,二人下车逃跑。当杨利涛逃至篁村区石鼓长途客运站後面一草地时,被客运站的保安人员人赃并获。
  据了解,叶灿辉在1989年曾因盗窃罪被判入狱15年,因在狱中表现良好获3年6个月减刑,并於去年4月假释出狱,事发时仍在假释期中。据从有关方面了解,叶在出狱後,积极面对人生,多方寻找工作,通过勤恳踏实的劳动充实生活,抚养父母和妻儿,受到街坊邻里的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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