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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4月30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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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因一时口角 14岁小学生掐死同学

  【商报讯】4月26日下午5点多钟,宝安区西乡镇凤岗小学五年级学生陈某(14岁)在放学回家的路上,同校一年级的学生杨某(7岁)叫他的绰号,他警告他不要叫他的绰号,但杨某还是叫,於是陈某一气之下将杨某掐死,还用红领巾绑住死者脖子,伪造了被红领巾勒死的现象。之後,陈某跑回家,没有跟家长说。直到杨某的父亲见孩子没回来,前往寻找,才发现孩子已死在回家路上的荔枝林里。即将其送铁岗医院抢救,但已回天乏力。
  事情发生後,宝安公安分局及流塘派出所立即前往勘察现场,当晚将涉案学生陈某带回,陈某承认了事情经过。
  昨日黄昏,记者在流塘派出所见到了陈某,看样子是一个很斯文的孩子。记者和他有一段对话:
  记:‘你为何要掐死他(指杨某)?’
  陈:‘他叫我外号。同学也常叫我外号,我跟老师讲过。’
  记:‘你怎么想到要用手掐他。’
  陈;‘从电视上学的’。
  记:‘事情发生後,你为何不跟家长说?’
  陈:‘我害怕。’
  记:‘你现在知错了吗?’
  陈:‘我知错了,我很後悔。
  记;‘平时你父母没教育你吗?’
  陈:‘爸爸只知道打我,打得我很疼。我不服气。’
  陈某的父亲在一旁哭着告诉记者,他平时对孩子的教育是很严格的,‘小错批评,大错重打。’但记者问他这种教育办法是否对时,他没有回答,只是一个劲地哭。
  警方:青少年教育各方应重视
  负责此起案件的宝安公安分局流塘派出所的王所长在接受记者并访时,认为这件事发生很突然,反映了对小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重要性。他说,对孩子的教育,不仅仅只关心品质教育,也应重视法制教育,但法制教育需要学校,家庭各方面的配合。
  校方:给学校法制教育敲了警钟
  风岗小学罗校长是一个具有三十多年教龄的老校长,从没有遇到过这种事件。罗校长表示,这件事情发生後,给学校教育敲响了警钟。
  记者杨红芳陈忠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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