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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4月30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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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经济犯罪数额数量 高检公安部联颁追诉标准

  【商报讯】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於近日联合发?了《关於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
  据悉,该标准涵盖了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分管的全部77种经济犯罪案件。涉及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二节走私罪中的走私假币罪,第三节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第四节破坏金融秩序罪,第五节金融诈骗罪,第六节危害税收徵管罪,第七节侵犯知识产权罪(侵犯著作权罪和销售侵权制品罪除外),第八节扰乱市场秩序罪(强迫交易罪,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倒卖车票、船票罪除外),涉及第五章侵犯财产罪中的职务侵?罪、挪用资金罪、挪用特定款物罪。对於全国人大常委会关於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和刑法修正案增加规定和补充的相关犯罪的追诉标准,也作了规定。
  追诉标准主要是对这些犯罪案件的数额、数量标准加以明确,对构成犯罪的情节作了细化。追诉标准给办案实践提供了一个明确、统一的执法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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