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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办拍卖啤酒经销权受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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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乌鲁木齐市工商局根据一家啤酒企业投诉,对二工街道办事处以不正当行政干预破坏市场公平竞争机制的行为进行了调查,?将调查结果通报给新市区人民政府,建议区政府责令其改正。
据查,去年4月29日,二工街道办事处召集几家啤酒生产企业,对办事处管辖的铁路局夜市啤酒销售权竞标拍卖。结果新啤集团以4万元的竞价,获得夜市啤酒独家经销权。接着,二工街道办事处与新啤集团签定了《新疆啤酒经销合同》,双方约定:新啤集团是铁路局夜市瓶装及生啤的唯一经销商,办事处全权负责?保护新啤集团的独家经销权,确保夜市所有摊主的桌上只展示新啤集团产品,确保新啤集团以外的任何啤酒产品不进蔼入夜市,其他啤酒厂家及其经销商不得在夜市做促销活动。合同签订後,办事处通知夜市的所有经营户,只能经销新疆啤酒,不得销售其他品牌的啤酒,否则将?取相应措施。
乌鲁木齐市工商局认为,二工街道办事处作为夜市的主办者和管理者,上述行为已经影响了市场的正常竞争秩序,超出了正常行使权力的范围。二工街道办事处行为的直接後果是造成市场的人为封闭,不但严重侵犯了经营者的合法经营权,也侵犯了广大消费者的商品选择权。新市区人民政府接到工商局的行政建议书後,立即责成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二工街道办事处停止违法行为。
专家评析:这是一起典型的行政垄断案件。行政垄断是由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滥用行政权力所实施的限制竞争行为。目前中国的行政垄断表现形式多样:以发文的形式实行市场封锁;以不正当或歧视性的质检、销证、前置审批、加收费用等方式,抬高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的‘门槛’;以拒绝实施行政行为等方式强制他人购买其指定的商品等。其实质都是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滥用行政权力对经济活动的不当干预,从而危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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