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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5月2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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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矽肺病群体赔偿案将开庭 192名患者索赔2亿

  【商报讯】温州市泰顺县192名‘矽肺病’患者日前向当地法院起诉,状告泰顺县隧道工程公司等单位和个人致人伤残。这是全国首例群体‘矽肺病’工伤赔偿案,索赔金额达2.0886亿元。
  温州市泰顺县蔡思叶等192名‘矽肺病’患者向泰顺县人民法院起诉称:1993年,泰顺县隧道工程公司、泰顺县地方建筑工程公司及陈益校等从业主辽宁省交通厅、承包人东北煤炭建设工程公司、分包人渖阳矿务局矿建工程处转包了渖阳至本溪一级公路吴家岭隧道的工程。同年7月,转包人雇佣大批泰顺县农村民工(即诉讼人)进场施工。由於该工程地质为石英砂岩、石英岩,二氧化硅含量高达97.6%,而转包人未能有效?取劳动安全防范措施,致使他们吸入高含量的二氧化硅,从而患上‘矽肺’职业病。他们认为泰顺县乡镇企业局、泰顺县财政局对此负有连带责任,因而也将之列为被告。2000年9月,经浙江省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对这批受害民工鉴定,有196人被确诊患上‘矽肺病’。其中⒂期110人,Ⅱ期71人,Ⅲ期15人。同年11月,经有关劳动部门鉴定,这些人分别构成二至七级伤残。至今为止,已有10人死亡。2000年10月,许多患者陆续向泰顺县法院起诉,诉案多达39起。这些受害人根据我国《劳动法》有关规定,要求法院判令被告人支付他们因工致残和工亡的医疗费、伤残抚恤金、丧葬费、工亡补助金等,总计两亿多元。
  据悉,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将择日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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