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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5月3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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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选举改为周日举行

  【商报讯】政府接纳立法会议员的建议,决定将明年行政长官选举的举行日期,由原先建议的三月廿八日星期四,提前四日至三月廿四日星期日举行。
  立法会审议行政长官选举条例的委员会昨日举行会议,政制事务局局长孙明扬表示,砲於多位议员认为在星期日选举较合适,而政府对在星期四或星期日选举?没有大意见,故政府在参考议员意见後,将选举改在星期日举行。
  会上大部分议员均表态支持在星期日选举,但自由党杨孝华认为这类选举比较适合在上班日举行。
  至於有议员质询草案中列明中央政府有权罢免当选的行政长官,孙明扬解释称,按普通法原则,中央政府有委任权,自然便拥有罢免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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